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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工作人员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工作

tamoadmin 2024-09-26 人已围观

简介1.如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2.企业财务人员如何盘活沉没资产3.如何盘活闲置农业土地4.如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求解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主要领导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单位内部要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调离时,要组织

1.如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

2.企业财务人员如何盘活沉没资产

3.如何盘活闲置农业土地

4.如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求解

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工作人员_景区如何盘活资产管理工作

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主要领导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单位内部要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调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

二是健全信息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和报废处理的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

三是盘活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率。从“盘活闲置资产、合理配置资源”的理念出发,组织有关部门对闲置固定资产进行排查,分门别类的梳理之后实行动态统计。经国资部门审批备案后,以产权交易和资产调剂、租赁等方式,达到资源利用效率最大化。

四是部门联动管理,强化管理责任。财政、纪检等部门应相互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对于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厘清责任,解决问题,使各单位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

五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清查核对制度。财会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与资产使用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沟通,每半年,共同组织人员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摸清家底,资产盘盈或盘亏按管理权限上报审批或审核备案,做到帐证、账实、账账相符,达到“以查促管”目的。

如何盘活国有闲置资产

近日,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意见提出,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

意见要求,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意见提出,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

国办发〔202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过多年投资建设,我国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形成了一大批存量资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合理扩大有效投资以及降低政府债务风险、降低企业负债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经同意,现就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聚焦盘活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一)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和闲置土地等,以及国有企业开办的酒店、餐饮、疗养院等非主业资产。

(二)重点区域。一是推动建设任务重、投资需求强、存量规模大、资产质量好的地区,积极盘活存量资产,筹集建设资金,支持新项目建设,牢牢守住风险底线。二是推动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加快盘活存量资产,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能力,合理支持新项目建设。三是围绕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以及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鼓励相关地区率先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重点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对参与的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引导支持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多、建设任务重、负债率较高的国有企业,把盘活存量资产作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防范债务风险、筹集建设资金、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手段,选择适合的存量资产,采取多种方式予以盘活。鼓励民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积极盘活自身存量资产,将回收资金用于再投资,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促进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化完善存量资产盘活方式

(四)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推荐、审核效率,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REITs项目发行上市。对于在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强化民生保障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在满足发行要求、符合市场预期、确保风险可控等前提下,可进一步灵活合理确定运营年限、收益集中度等要求。建立健全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国有企业发行基础设施REITs涉及国有产权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按规定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研究推进REITs相关立法工作。

(五)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鼓励具备长期稳定经营性收益的存量项目采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社会资本方通过创新运营模式、引入先进技术、提升运营效率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并减少政府补助额度的,地方人民政府可采取适当方式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奖励。

(六)积极推进产权规范交易。充分发挥产权交易所的价值发现和投资者发现功能,创新交易产品和交易方式,加强全流程精细化服务,协助开展咨询顾问、尽职调查、方案优化、信息披露、技术支撑、融资服务等,为存量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开辟绿色通道,推动存量资产盘活交易更加规范、高效、便捷。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吸引更多买方参与交易竞价。

(七)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功能作用。鼓励国有企业依托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规定通过进场交易、协议转让、无偿划转、资产置换、联合整合等方式,盘活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整合非主业资产。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盘活存量资产提供中长期资金支持。

(八)探索促进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城市老旧资产资源特别是老旧小区改造等,通过精准定位、提升品质、完善用途等进一步丰富存量资产功能、提升资产效益。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污水处理厂下沉、地铁上盖物业、交通枢纽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保障性租赁住房小区经营性公共服务空间开发等模式,有效盘活既有铁路场站及周边可开发土地等资产,提升项目收益水平。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中充分考虑老港区搬迁或功能改造提升,支持优化港口客运场站规划用途,实施综合开发利用。

(九)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推动闲置低效资产改造与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和开发强度,开发用于创新研发、卫生健康、养老托育、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社区服务或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功能。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通过不良资产收购处置、实质性重组、市场化债转股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资产。

(十)支持兼并重组等其他盘活方式。积极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在符合反垄断等法律法规前提下,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质量和规模效益。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方和专业运营管理机构等,提升存量资产项目的运营管理能力。

三、加大盘活存量资产政策支持

(十一)积极落实项目盘活条件。针对存量资产项目具体情况,分类落实各项盘活条件。对产权不明晰的项目,依法依规理顺产权关系,完成产权界定,加快办理相关产权登记。对项目前期工作手续不齐全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加快履行竣工验收、收费标准核定等程序。对项目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探索制定合理解决方案并积极推动落实。

(十二)有效提高项目收益水平。完善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依法依规按程序合理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推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健全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水价形成机制,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对整体收益水平较低的存量资产项目,完善市场化运营机制,提高项目收益水平,支持开展资产重组,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条件。研究通过资产合理组合等方式,将准公益性、经营性项目打包,提升资产吸引力。

(十三)完善规划和用地用海政策。依法依规指导拟盘活的存量项目完善规划、用地用海、产权登记、土地分宗等手续,积极协助妥善解决土地和海域使用相关问题,涉及手续办理或开具证明的积极予以支持。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对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确需调整相关规划或土地、海域用途的,应充分开展规划实施评估,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确保土地、海域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

(十四)落实财税金融政策。落实落细支持基础设施REITs有关税收政策。对符合存量资产盘活条件、纳税金额较大的重点项目,各级税务机关做好服务和宣传工作,指导企业依法依规纳税,在现行税收政策框架下助力盘活存量资产。支持银行、信托、保险、金融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积极参与盘活存量资产。鼓励符合条件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融资,解决负债久期与资产久期错配等问题。加强投融资合作对接,积极向有关金融机构推介盘活存量资产项目。

四、用好回收资金增加有效投资

(十五)引导做好回收资金使用。加强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的管理,除按规定用于本项目职工安置、税费缴纳、债务偿还等支出外,应确保主要用于项目建设,形成优质资产。鼓励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将回收资金用于具有收益的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回收资金对扩大投资的撬动作用。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的地区,盘活存量公共资产回收的资金可适当用于“三保”支出及债务还本付息。回收资金使用应符合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有关政策要求。

(十六)精准有效支持新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拟投入新项目建设的,优先支持综合交通和物流枢纽、大型清洁能源基地、环境基础设施、“一老一小”等重点领域项目,重点支持“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优先投入在建项目或符合相关规划和生态环保要求、前期工作成熟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加快相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工作手续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形成实物工作量。

(十七)加强配套资金支持。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对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可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示范引导作用,鼓励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参与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对回收资金投入的新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可按规定予以支持。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五、严格落实各类风险防控举措

(十八)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存量资产盘活。严格落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严禁在盘活存量资产过程中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做好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决策审批等工作,除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形外,应主要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证券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公开透明渠道合理确定交易价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在存量资产转让过程中出现债权悬空。多措并举做好职工安置,为盘活存量资产创造良好条件和氛围。所有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项目均应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管理法规等相关要求,保障项目质量,防范市场风险。

(十九)提升专业机构合规履职能力。严格落实相关中介机构自律规则、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中介机构等履职尽责,依法依规为盘活存量资产提供尽职调查、项目评估、财务和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积极培育为盘活存量资产服务的专业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中介机构依法追责。

(二十)保障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对公共属性较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在盘活存量资产时应处理好项目公益性与经营性的关系,确保投资方在接手后引入或组建具备较强能力和丰富经验的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机构,保持基础设施稳健运营,切实保障公共利益,防范化解潜在风险。推动基础设施REITs基金管理人与运营管理机构健全运营机制,更好发挥原始权益人在项目运营管理中的专业作用,保障基金存续期间项目持续稳定运营。

六、建立工作台账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一)实行台账式管理。全面梳理各地区基础设施等领域存量资产情况,筛选出具备一定盘活条件的项目,建立盘活存量资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针对纳入台账项目的类型和基本情况,逐一明确盘活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指导协调,定期开展项目调度,梳理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调动民间投资参与积极性。

(二十二)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加强盘活存量资产工作信息沟通和政策衔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做好指导督促,协调解决共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重大事项及时向、报告。各地区建立相关协调机制,切实抓好盘活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等工作。

(二十三)加强督促激励引导。对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或单位,以适当方式积极给予激励;对资产长期闲置、盘活工作不力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加大督促力度。适时将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大督查的重点督查内容。研究将鼓励盘活存量资产纳入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对地方政府债务率较高的地区,重点督促其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债务率、提高再投资能力。当年盘活国有存量资产相关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年度国有资产报告。

(二十四)积极开展试点探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不少于30个有吸引力、代表性强的重点项目,并确定一批可以为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的相关机构,开展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引导各地区积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盘活存量资产的有力有效措施,防止“一哄而上”。

办公厅

2022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企业财务人员如何盘活沉没资产

收藏推荐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许多企业因产品结构或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企业资产长期闲里、不能发挥效益。要盘活企业闲里资产,转变观念很重要。一是要破除“一怕肉庸烂,只要骨头在,,的陈旧现念。有的企业宁可让闲1资产锈性破损,也不愿意租货拍卖.怕影响政绩,怕背上“致家子”名声。殊不知让资产长期抛荒流失,才是真正的致家子。二是要正确处理“与活”的关系。企业亏损严重或垮了,但不能让闲里的资产跟着也了。有无数例子说明,闲里资产如果盘活得好,不仅为企业创造效益企业由此还可获得新生。三是要划清“流动”与“流失”的界限。通过租赁、拍卖、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办法,使企业闲里资产重新组合、扩张、增值,是资产的“流动”,这种流动是通制资产流失的最好办法。四是要牢固地树立资本经营的现念。企业不仅经营产品,而且经营资产,把资产变活资产.把小资产变大资产,这是企业最根本的东西。作为企业经营者不能盯着眼前利益,对企业闲里资产澳不关心,企业经营者要明白:资产的闲里其实也是一种效益的流失,必须千方百计盘活闲里资产,发挥闲里资产的作用,使企业从困境中走向发展,这才是硬道理。

如何盘活闲置农业土地

比如一台设备,帐面价值5万元。自己的企业不需要,一直闲在那放着,这就是沉没资产。如果我们能够找一家需要它的企业,我们把它出租给对方,每月收取租金,这就是盘活。 二是通过改变资产的形态来让它发挥效益。比如,我们把上述设备出售给对方,价格2万元,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亏了3万,但是,通过资产形态由设备变成现金,我们就可以让他投入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中去,让它在今后的时间里不断的产生效益,总比放在那闲置好,这也是盘活 企业财务人员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对资产使用的相关数据进行跟踪、分析,监督,及时提出决策建议,。比如,我们计算存货周转率,当它降低时,我们要对比分析一下,看究竟是什么因素造成的,是在哪个环节积压了,是什么东西积压了,是暂时的积压还是永久性的,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议,比如:重新回炉生产进行改造,让他能够卖得出去,或者降价销售,快速回笼现金,等等,这就是盘活, 补充: 如果当做一项专题来做,建议:1、测算目前的资产管理水平,几个指标,这是你以后邀功的依据2、作工作计划,记住要把工作责任分解给其他部门,光靠财务是做不好的。3、请示并组织实施,组织这个功劳你要牢牢的抓住哈。4、结果分析,总结,突出功劳,交给老板看。 追问: 能否以论述的方式 详细点 回答: 详细太费我时间了。你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写:盘点物资,着重于长期积压物资的变现清理固定资产,不需用的想办法卖出去或租出去。核对发出商品,长期未转销售的应找原因,该收回的要收回。清理往来款项,着重长期挂帐的处理。等等。 补充: 上面都是根据我在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总结的,之前从来没有形成过文字。所以没有范本。

如何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求解

第一、内部挖潜走置换

为了拓展发展空间,我们对一批不景气企业,进行了内部挖潜,并采取“腾笼换鸟”的方式,把这些久征未用,效益不好,甚至面临倒闭边缘的企业用地收回,在此基础上,想方设法进行置换、……

按土地出让的价的百分之二十收取罚款,整改纠正高尔夫球场建设等违规用地,在建高尔夫球场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在国家相关政策出台前,不得批准或同意所有意向性的高尔夫球场项目用地。

第三、盘活闲置资产

要将有限的土地资源优先安排用于基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由此可见,节约已被提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党和政府为建设节约型社会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其中就包括盘活闲置资产,因为把这些闲置资产盘活,使积压资产发挥效益,对建设节约型企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据报道,**保康石油公司在建设节约型企业过程中,不仅注重降耗,更加注重节能;不仅在节约费用上使劲,更在盘活闲置资产上用功。他们对因“时过境迁和设计不合理、建筑不规范”而闲置的三座加油站,采取租赁、转让等措施,使闲置的179多万元的土地、房屋变作它用,取得了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形或无形资产闲置是一个普遍社会问题。在企业事业单位,甚至于在一些机关部门,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有形和无形资产的撂荒闲置。有些单位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新上建设的,随着交通、产业等客观条件变化,或者体制改革,使它们不得不闲起来;还有一些是因设计不合理、建筑不规范,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它们也不得不停下来;也有一些是收购或租用的,但因布局不合理,建筑不达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也不得不关闭。这些闲、停、关的单位或企业的土地、房屋资产,是一笔可观的资产,是一笔搁置积压、没能发挥作用的资产,其数目不可小看,浪费也不可等闲视之。

闲置资产是极大地浪费,而盘活闲置资产却又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非下苦功、下狠功不可。首先要转换观念。谈起建设节约型企业,注意节约一张纸、一滴油、一度电固然是应该的,因为搞节约不能只抱西瓜不捡芝麻,但我们更不能只捡芝麻不要西瓜。同时,这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只要一个单位的领导时刻把盘活资产抓在手,下苦力,使真功,就会事半功倍,就会见到实效。当然,盘活闲置资产工作还要上下联动。这项工作是件不简单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企业上下齐心,通力协作。

由于科学技术进步和市场变化,多数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闲置资产,其闲置主要是因为产品更新换代、经营管理不善、产业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的.能否有效地盘活闲置资产是企业需要面对的问题,资产闲置影响到企业资金的使用周转,关系到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